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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夏无锡商会印章、证件管理制度

文章作者:admin   发表日期:2019/2/13   点击量:1162   打印

一、商会的各类印章、证件,是商会有效身份的证明,统一由秘书处登记造册,妥善保管、经常检查,防止丢失、损坏。
二、使用宁夏无锡商会、法人等印章,以及 营业执照等证件需经会长、执行会长或秘书长批准。   
三、以商会名义发出的文件中,由秘书处规范把关。公文的审批程序、行文规则、格式等符合标准规范才能盖章。
四、各类印章、证件等由专人保管,建立印章、证件使用登记册,登记内容包括使用,时间、事由、印数、经办人、批准人等。
五、对重要的专用章要加强管理,各种印章严禁在没有填写内容的空白信笺或介绍信上盖印。
六、所有印章、证件一律禁止拍照复印,不得外借。原则上不得携带外出,如有必要携带外出,要经有关领导批准,并办好登记手续,登记内容包括领用印章、证件名称,领出时间、使用范围、借用人、经办人、批准人、归还时间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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